柏诚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4 17:20:18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7,600 股 57,600 股 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就本
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7,600 股。本
次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774,46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证券账户号:B886858719),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完成注销。
(四)回购注销价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527,332,06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639,923.60 元。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 5.45 元/股调整为 5.39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10,464.00 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9,832,060 72.03 -57,600 379,774,460 72.0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500,000 27.97 0 147,500,000 27.97
股份总数 527,332,060 100.00 -57,600 527,274,46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的对象、数量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注销完成时间、信息披露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