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5 16:48:43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债券代码:110097 债券简称:天润转债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吨乳制品加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99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9,00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数量 990.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99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85,377.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314,62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2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公司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润生物科技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乳制品加工项目 85,250.00 71,230.00 36,680.4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770.00 26,701.46 26,701.46
合计 113,020.00 97,931.46 63,381.86
注 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公司本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931.46 万元,
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0 万元的差额调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即实际募集资金投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6,701.46 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的日期 状态的日期
1 年产 20 万吨乳制品加工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募投项目建设主要依靠公司自筹资金,同时新疆冬季温度较低建筑工地无法施工,导致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低于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亦较原计划延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有序建设;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吨乳制品
加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决策权限,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