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25 18:31:47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龚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梁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刘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石道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应选人数 2 人
议案
3.01 选举沙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漆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5.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6.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议案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现场及信函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00120。
邮件地址:ir@hyp-arch.com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2、联系电话:021-58783137
3、传真:021-58782763
4、邮政编码:200120
5、电子邮箱:ir@hyp-arch.com
6、联系人:何亮、潘静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24”,投票简称为“霍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1票 ×1票
对候选人B投×2票 ×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决权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