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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26 18:47:3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3.99%,不再是5%以上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珈伟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权益变动方式......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8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珈伟新能/上市公司 指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振发能源 指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持股比例
下降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书 指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查正发
执行董事 查正发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056480621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新能源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新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维护;电力技术咨询;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
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销
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百货、纺织品、工艺品、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矿产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家用电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11-22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023-63016609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 否 取 在 公
别 得 其 他 司 任
国 家 或 职 情
其 他 地 况
区 的 居
留权
查正发 董事长 男 34082219680****** 中国 无锡市滨湖区 无 董 事
建筑西路 99 号 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或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后,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振发能源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振发能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50,991,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数的6.14%,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24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后,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至3.99%。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由于振发能源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2024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后,振发能源累计被强制执行股份3,41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1%。
2、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振发能源所持公司14,492,600股股票已完成竞拍。经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前述拍卖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5%。
基于上述原因,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3,085,890股,持股比例由6.14%下降至3.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振发能源 无限售流通股 50,991,490 6.14% 33,085,890 3.99%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份状 数量(股)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 质押 23,44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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