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8:38:31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鉴于公司未在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承诺期限内完成“F3
餐厅”产权证书办理工作,中国电子申请承诺延期履行,承诺期限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新承诺替代经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交易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议案》中的旧承诺,其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不变。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黄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88 人,代表股份 2,246,154,54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8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130,612,8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3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83 人,代表股份 115,541,6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08%。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议案 2 涉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
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两项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71,976,762 股。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
1.00 控制人借款展期暨关联 958,116,562 98.5740% 12,838,900 1.3209% 1,021,300 0.1051% 是
交易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01,681,548 88.0042% 12,838,900 11.1119% 1,021,300 0.8839%
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承 957,756,262 98.5370% 13,250,500 1.3633% 970,000 0.0998%
2.00 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01,321,248 87.6923% 13,250,500 11.4681% 970,000 0.8395%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2,232,882,346 99.4091% 11,975,300 0.5331% 1,296,900 0.0577%
3.00 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 是
位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02,269,548 88.5131% 11,975,300 10.3645% 1,296,900 1.1225%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