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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20:14:59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9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5年发 2024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采购硅橡胶制品、弹 654,000.00 111,164.26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
燃料和动力、 簧、金属件等材料 要,增加向宁波阔容科
接受劳务 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预计
金额。
销售线束、塑料件、 939,000.00 164,094.79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
销售产品、商 安费诺排线等产品 要,增加向上海恰怡科
品、提供劳务 技有限公司销售预计金
额。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房屋租赁 375,000.00 375,000.00
合计 - 1,968,000.00 650,259.05 -
注:上表列示 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具体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588 号 A-106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588 号 A-106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央君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工具、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通信器材、塑料制品、建材、金属材料(除专控)、日用百货、汽摩配件,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建珍的弟弟高焕生的配偶宋央君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香山路 11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香山路 1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张宏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五金产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建珍的姐姐高建儿及其配偶凌张宏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388 弄 1-14 号 4 幢一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388 弄 1-14 号 4 幢一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斌斌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豪良、高建珍控制的上海威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 35%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姓名:高建珍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1517 弄
关联关系:高建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2.30%股份,并通过上海威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07%股份、通过淄博威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0%股份。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拥有拟租赁房屋产权,房产能正常使用,具备履约能力。2、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5 年度,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0.90 万元;向宁波
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64.50 万元;
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合计不超过 13.90 万元;向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0 万元;
公司向高建珍租赁房屋不超过 37.5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
联董事周豪良、高建珍、周威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2.6 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比照本规则第 7.1.17 条的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公司本次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且未超过3,000.00 万元,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贸电子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关于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贸电子本次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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