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31 16:25:4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提议,查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张剑、夏耿耿、赵耀、王晓丹、袁亚男、吴中家、张蜀英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袁亚男、吴中家、张蜀英三人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经审查,我们同意提名张剑、夏耿耿、赵耀、王晓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亚男、吴中家、张蜀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沈聿农 程志勇 张 剑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