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3 18:24:43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四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如再次触发“本钢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5 年 5 月 5 日开始重新计算起算,若再次触发“本钢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开发行 6,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8.00 亿元,期限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56 号”文同意,公司 68.00 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本
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18”。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期为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初始转股价
格为 5.03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7)。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3 元/股调整为 5.0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生效。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9)。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 元/股调整为 4.55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生效。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2)。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55 元/股调整为 3.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生效。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本钢转债”转股价格为 3.95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 A 股股票存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况,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四个
月内(即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如再次触发“本
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
之后,自 2025 年 5 月 5 日开始重新计算起算,若再次触发“本钢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钢板材股价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