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8 18:43:1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5-00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9:15至2025年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136,697,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71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31,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1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4,957,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49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4人,代表股份4,957,874股,占公司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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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数的1.549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周锦明先生、贾承造先生、陈永武先
生、 冯京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候选人周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4,742,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02,639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630%。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候选人贾承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4,93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8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92,635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52%。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候选人陈永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3,501,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62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61,83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61%。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候选人冯京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3,515,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71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75,03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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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024%。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月永先生、杨树波先生、陈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候选人王月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5,141,1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1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01,16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13%。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候选人杨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3,035,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20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212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43%。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候选人陈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4,626,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84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886,714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248%。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晓坤先生、靳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胡晓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34,911,8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93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71,805票,同意票数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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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751%。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靳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33,024,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12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84,20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23%。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崔健律师、周大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潜能恒 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