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1-13 21:01:4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平股份
股票代码: 300074.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树深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11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12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1
附表 ...... 2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华平股份 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树深
智汇科技 指 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集云网络 指 深圳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华睿信息 指 华睿信息服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叶树深受让叶顺彭持有的集云网络 77.25%股权及华睿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 1%份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顺彭变更为叶
树深
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叶树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30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是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任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树深,男,2004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最近五年无任职经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集云网络 77.25%股权及华睿信息 1%份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的情况。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叶顺彭与叶树深为父子关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家庭内部股权结构变更安排,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智汇科技,实际控制人由叶顺彭变更为叶树深。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4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
权认购协议》,智汇科技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不超过 76,388,888 股股票,若上市公司发行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将增加不超过 76,388,888 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集云网络的股权和华睿信息的财产份额,不减持本次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 年 1 月 9 日,叶顺彭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树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及《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集云网络 77.25%股权及华睿信息 1%份额均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树深。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叶树深受让智汇科技股东集云网络股权及集云网络股东华睿信息的财产份额,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上层的股权结构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汇科技持有上市公司 83,061,77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6%(由于上市公司处于股权激励行权期,总股本以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的总股本 543,583,200 股为计算依
据,同时不包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下同),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叶顺彭通过持有集云网络 77.25%股权及华睿信息 1%份额间接控制智汇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树深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智汇科技上层的股权结构调整,不涉及智汇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顺彭将不再持有集云网络的股权和华睿信息的份额,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叶树深将通过其控制的智汇科技进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15.36%股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叶顺彭变更为叶树深。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控制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控制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5 年 1 月 9 日,叶顺彭(甲方)与叶树深(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叶顺彭将其持有的集云网络 77.25%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树深。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
双方各自承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相应风险及亏损。
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需依法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取得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025 年 1 月 9 日,叶顺彭(甲方)与叶树深(乙方)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
协议书》,叶顺彭将其持有的华睿信息 1%份额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树深。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合伙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作为合伙人的责任。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变更登记等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需依法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取得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除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叶树深受让集云网络 77.25%股权及华睿信息 1%份额。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及财产份额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智汇科技持有的 83,061,778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36%,其中质押股数 11,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占智汇科技持股的 13.24%。除前述情况外,本次权益
变动直接或间接涉及的股权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也不存在除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程序
2025 年 1 月 8 日,华睿信息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华睿信息(深圳)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叶顺彭将其持有的华睿信息 1%份额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树深。2025 年 1 月 8 日,经集云网络股东会决议,股东叶顺
彭将其持有的集云网络 77.25%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树深,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