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15 20:05:01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业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涉及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旭东、宋宗宇、李聪波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