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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5 20:31:49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5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14,733.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209.95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5%。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209.95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1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66.1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756.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599.9921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009.25 万股)由
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756.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766.1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416669630%,有效申购倍数为 2,399.98293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不少于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序号 名称 限售期(月)
1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8
2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3 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12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 机构类型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 (股) 行数量的 (月)
比例
具有长期投资
意愿的大型保
中国保险投资基 险公司或其下
1 金(有限合伙) 属企业、国家 11,049,750 7.50% 58,563,675.00 18
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

浙江富浙战配股 与发行人经营
2 权投资合伙企业 业务具有战略 9,208,125 6.25% 48,803,062.50 12
(有限合伙) 合作关系或长
期合作愿景的
3 宁波工投高新技 大型企业或其 1,841,625 1.25% 9,760,612.50 12
术投资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
合计 22,099,500.00 15% 117,127,350.0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
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47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185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24,090,35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
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
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总 配售比例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数(股) 量的比例
A 类投资者 15,966,470 66.28% 26,303,650 70.01% 0.01647431%
B 类投资者 8,123,880 33.72% 11,265,350 29.99% 0.01386696%
总计 24,090,350 100% 37,569,000 100% -
注:初步配售比例=该类投资初步获配总量/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配售无余股产生。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
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发行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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