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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1-16 20:41: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后(其中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锂产业相关公司经理班子及主要技术、管理骨干人员。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7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9 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持有股数 拟持有份额数 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 (份) 比例
1 孟岩 董事、总裁 600,000 3,864,000 6.00%
2 牟科向 董事、副总裁 350,000 2,254,000 3.50%
3 梁元强 董事、副总裁 350,000 2,254,000 3.50%
4 张洪文 副总裁 350,000 2,254,000 3.50%
5 岳小奇 安全技术总监 350,000 2,254,000 3.50%
6 翟雄鹰 董事 250,000 1,610,000 2.50%
7 杨庆 董事、财务总监 250,000 1,610,000 2.50%
8 窦天明 人力资源总监 250,000 1,610,000 2.50%
9 郑璐 董事会秘书 250,000 1,610,000 2.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000,000 19,320,000 30.00%
(共 9 人)
其他员工(不超过 48 人) 7,000,054 45,080,348 70.00%

合计 10,000,054 64,400,348 100.00%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若参加对象出现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拟获授份额的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
(四)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40.034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6,440.0348 万份。单个
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 1 份(即认购金额为 1.00 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 1 元的整数倍
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
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10,000,054 股,股票来源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在回
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7%。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6.44 元/股。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2.87 元的 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2.28 元的 50%。
(二)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实施本计划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形成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互促进的正向联动。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该定价及定价方式可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完成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6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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