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7 17:28:30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