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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电子:兴福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0 19:01:16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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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 http://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上交所、发行人、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兴福电子
(二)扩位简称:兴福电子
(三)股票代码:688545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36,000.00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0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7.78%,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人跟投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6,842.332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0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5年 1月 8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0.5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 2023 对应 202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年的静态市 年的静态市
(元/股) (元/股) (元/股) 盈率(扣非 盈率(扣非
前) 后)

603078.SH 江化微 15.56 0.27 0.26 57.01 59.21
688549.SH 中巨芯 8.16 0.01 -0.01 880.16 -1,259.84
300655.SZ 晶瑞电材 8.58 0.01 0.04 613.31 207.85
603931.SH 格林达 22.17 0.88 0.84 25.27 26.43
300236.SZ 上海新阳 34.96 0.53 0.39 65.67 89.02
833189.NQ 达诺尔 15.90 0.19 0.17 83.33 92.15
平均 - - 57.82 66.7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 月 8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中巨芯、晶瑞电材 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极值,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平均值时已予以剔除。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9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1.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0.4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少平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66-3号
联系人:王力
联系电话: 0717-69492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大厦 2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5025391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5675850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7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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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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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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