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22 18:34:0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5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
股本为373,409,806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14,909,806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83,701,519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2.4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1,208,28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52%。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1,490.98 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993,62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核查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一)。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共计 1,993,62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891 户。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股) (%)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993,629 0.48 1,993,629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993,62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股) 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 383,701,519 92.48 -1,993,629 381,707,890 92.00
件股份
其中:首发前 373,409,806 90.00 0 373,409,806 90.00
限售股
核查意见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股) 数量 比例
(股) (%) (股) (%)
首发后限售股 10,291,713 2.48 -1,993,629 8,298,084 2.00
二、无限售条 31,208,287 7.52 +1,993,629 33,201,916 8.00
件股份
三、总股本 414,909,806 100.00 0 414,909,806 100.00
五、本保荐人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人同意绿联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天琦 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