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3 18:27:35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 2024 年度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伍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计 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深圳市凯旺电子和周口市海鑫精密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市凯旺电子提供债权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担保,以确保深圳市凯旺电子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市凯旺电子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以确保深圳市凯旺电子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市凯旺电子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以确保深圳市凯旺电子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的担保,以确保周口市海鑫精密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09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 B栋 1103-1104 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刚
注册资本:366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脑连接线、通讯设备线缆、计算机板卡及周边设备配件、网络配件、通讯设备、防雷监控、系统集成的设计、研发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连接线、通讯设备线缆、计算机板卡及周边设备配件、网络配件、通讯设备、防雷监控、系统集成的生产。与本公司关系:母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84.43 71,986.57
负债总额 23,016.81 69,766.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3,016.81 69,766.86
净资产 2,167.62 2,219.71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31,937.61 66,462.26
利润总额 -18.96 78.01
净利润 32.05 52.09
深圳凯旺电子企业信用状况集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6 日
注册地址:西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柳中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泳加工;喷涂加工;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光缆制造;光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本公司关系:母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94.80 15,131.89
负债总额 13,142.06 11,340.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1,000.77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2,172.16 11,136.31
净资产 2,852.75 3,791.25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19,687.16 15,915.44
利润总额 528.92 1,060.82
净利润 507.07 938.50
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企业信用状况集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主债务人: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本金最高余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
5.1.1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
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
权。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 100 %。
5.2.2 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
约定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和义务,保
证人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
5.2.3 主债权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主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
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
的限制。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主债务人: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
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
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主债务人: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本金限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主债务人:周口市海鑫精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