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4 18:53:53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 2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9,200,1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64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江国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李星星先生委托非独立董事江国林先
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徐海圣先生、薛健先生、金亚洪先生及独立
董事丁剑先生、詹应斌先生、陈华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刘凤洁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杜中元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徐西瑞先生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5,772,299 98.8147 3,352,502 1.1592 75,300 0.0261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公司江阴电子新
材料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5,520,299 98.7275 3,463,002 1.1974 216,800 0.0751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4,627,999 98.4190 4,196,702 1.4511 375,400 0.129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与江苏江阴临港
1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8,837,685 72.0532 3,352,502 27.3328 75,300 0.6140
员会签署《投资合作
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2 理投资建设公司江 8,585,685 69.9987 3,463,002 28.2337 216,800 1.7676
阴电子新材料项目
全部事宜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 7,693,385 62.7238 4,196,702 34.2155 375,400 3.0607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奕、沈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