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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4 19:32:12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与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发基金”)、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榆煤基金”)、重庆泰和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泰和峰”)、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兵国调基金”)、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泰创天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创天悦”)(以下将上述六方合称为“投资方”)就回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生”、“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按照前期投资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拟回购上述投资方持有的全部上海红生股权。
●本次交易对象之一员工持股平台泰创天悦因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霍茜女士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泰创天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之间的股权回购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泰创天悦持有的上海红生股权的交易金额仅约317.92 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因此不构成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其他交易对象航发基金、榆煤基金、重庆泰和峰、中兵国调基金、中兵投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与该五名投资方之间的股权回购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交易对方中兵投资持有的上海红生股权需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交易,目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情况概述
(一)交易的背景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2023 年 6 月先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红生引进战略投资者航发基金、榆煤基金、重庆泰和峰、中兵国调基金、中兵投资以及员工持股平台泰创天悦以每元注册资本约 10.70 元的价格进行增资,增资金额累计 20,681.96 万元(其中 1,932.89 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 18,749.07 万元为资本公积),并约定如触及回购条件,上述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按约定的回购价格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权进行回购。公司及上海红生分别与各投资方就上述增资事项签订了相应的投资协议(以下称为“《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以及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2023 年 1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
台对其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1、临 2023-002、临 2023-022、
临 2023-027);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对
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9),以及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2023 年 8 月 5 日、2023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其增
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0、临 2023-035、临 2023-042)。
(二)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未能按《投资协议》约定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流程(即通过发行泰豪科技股份以购买投资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触发回购条件,故投资方要求公司按《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对其持有的上海红生全部股权进行回购。
基于该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红生拟就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分别与各投资方签订《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称为“《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各投资方增资款加上其投资年限内按照 8%的年单利计算的固定回报减去其在投资年限内已经获得的分红,合计回购金额约 23,097.90 万元(其中按照 8%的年单利计算的固定回报暂估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以支付时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的金额为准)。具体回购情况如下表:
序号 投资方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回购金额*
(万元) (万元)
1 航发基金 961.26 13.86521% 11,427.52
2 中兵国调基金 480.77 6.93463% 5,796.49
3 重庆泰和峰 192.79 2.78080% 2,346.55
4 榆煤基金 192.31 2.77388% 2,288.91
5 中兵投资 76.92 1.10949% 920.50
6 泰创天悦 28.84 0.41599% 317.92
合计 1,932.89 27.88000% 23,097.90
注:以上回购金额中按照8%的年单利计算的固定回报暂估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以支
付时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的金额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上海红生股权将由 72.12%变更为 100.00%,上海红生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三)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象之一员工持股平台泰创天悦因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霍茜女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泰创天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之间的股权回购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泰创天悦持有的上海红生股权的交易金额仅约 317.92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因此不构成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其他交易对象航发基金、榆煤基金、重庆泰和峰、中兵国调基金、中兵投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与该五名投资方之间的股权回购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权事项暂未签署正式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航发基金
名称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EWB52D
成立日期 2018-09-28
出资额 634,32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7 层 2-701A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
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经营范围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7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7649%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5.7649%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5.7649%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6073%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2.6119%
合伙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4589%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3.9412%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9412%
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530%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1530%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8387%
注:以上信息来自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查询。
(二)榆煤基金
名称 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榆林市煤炭转化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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