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6 16:25:09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
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71 号),具体内容及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先进制造业基金”)签订了《关于上海新时达辛格林纳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先进制造业基金拟以现金出资 6 亿元人民币向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智能科技 20%的股份。《增资协议》约定先进制造业基金
有权选择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任一时间退出,退出时
以最近一年的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退出时你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协议》约定时限到期,你公司未披露先进制造业
基金拟按约定退出以及上市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事项。直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称,拟购买先进制造业基金持有的智能科技全部股权,并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定价评估基准日,以 2022 年 1 月 1 日为交易基准日。
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显示,先进制造业基金自 2021 年 9 月即提出退出意向,自该时起至 2023
年 4 月你公司正式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期间,你公司董事长多次代表你公司表示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意继续按照《增资协议》确定评估基准日,并以 2022 年1 月 1 日为交易基准日。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增资协议》重大进展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2.5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