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东宝生物_监管函
公告时间:2025-02-17 16:51:43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2 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使用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现金管理余额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最高时点余额超过授权额度 600 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使用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21
日期间使用授权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产品到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且未及时披露。
二是公司公告募投项目“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
期限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该项目 2023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仍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2024 年 9 月完成全线设备带
料调试具备正式生产条件,实际投资进度与披露的投计划存在差异,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