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17 19:10: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谷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黄山谷捷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6,871.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28.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010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128.45万元,少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50,201.1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用募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集资金 金投资金额
1 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智能制造及 32,846.78 32,846.78 32,846.78
产能提升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54.41 7,354.41 7,354.4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7,927.26
合计 50,201.19 50,201.19 48,128.45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补足。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补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