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8 18:23:35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 亿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保健康”)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永福支行”)签署了 1000 万元《保证合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签署了 8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桂林分行”)签署了 4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杨浩
3. 注册资本:11872.675317 万元
4.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5 日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注册地址:桂林市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荆东路 1-2 号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恒保健康 70%股权,为恒保健康控股股东。桂林恒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桂林恒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恒保健康26.312%和 3.688%的股权。
9. 恒保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恒保健康资产总额 55,049.81 万元,净资产
30,973.44 万元,负债总额 24,076.3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333.70 万元,
资产负债率 43.74%;2023 年度,恒保健康实现营业收入 35,344.46 万元,利润总额 998.42 万元,净利润 814.8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恒保健康资产总额 61,481.97 万元,净资产
30,965.88 万元,负债总额 30,516.0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4,221.01 万元,
资产负债率 49.63%;2024 年 1 月至 9 月,恒保健康实现营业收入 30,803.52 万
元,利润总额 17.30 万元,净利润-7.56 万元。
经核实,恒保健康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农业银行永福支行关于恒保健康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县支行
(2)债务人: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①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⑤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本金数额:1000 万元。
2、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恒保健康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债务人: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债务人”未按期偿付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或发生了“主合同”项下任何其它的违约事件,“保证人”应在收到“债权人”书面付款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无条件地以“债权人”要求的方式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应款项。
(6)保证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7)最高债权额:8000 万元。
3、公司与中信银行桂林分行关于恒保健康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甲方):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债权本金:4000 万元。
五、相关情况说明
桂林恒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桂林恒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以质押其所持有恒保健康股权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保障公司权益。
恒保健康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 5.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9.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永福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信银行桂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