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8 18:54:16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01,8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按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广东科创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交易、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10.05%减少至 5.05%,其权益变动累计已达到 5%。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
致使广东科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科创持有
公司股份 9,759,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广东
科创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原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比例(%)
(元/股) (股)
广东省科技 2024.11.20-
创业投资有 集中竞价交易 2024.12.06 14.17 1,669,800 0.88%
限公司
合计 - -- - 1,669,800 0.88%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13.73 元/股-14.76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59,420 5.13% 8,089,620 4.12%
广东省科技
创业投资有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9,759,420 5.13% 8,089,620 4.12%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90,183,096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196,232,012 股计算;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广东科创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广东科创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保持一致。
(三)广东科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