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21 21:15:5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在审阅公司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就公司子公司吉祥山(山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浙江衡玖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衡玖”)76.01%的股权的收购交易(下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2)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且最终交易定价低于评估值。
(3)交易方案已设计业绩承诺和承诺补偿安排,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了履约担保,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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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法 柳喜军 孙考祥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