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21 21:15:5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子公司吉祥山(山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浙江衡玖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衡玖”)76.01%的股权的收购交易(下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在浙江衡玖现场实地核查、了解其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2)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且最终交易定价低于评估值。
(3)交易方案已设计业绩承诺和承诺补偿安排,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了履约担保,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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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考祥 柳喜军 王吉法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