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3 21:15:15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5- 002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王兰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9,216,861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股数后总股本比例3.06%)的董事王兰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526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股数后股份总数的0.76%)。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兰柱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兰柱;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兰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6,861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股数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6%;
3.股东任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王兰柱在公司任董事;
4.股东持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兰柱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进行,其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298,526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股数后股份总数的0.7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王兰柱先生承诺:
1、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减
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董事王兰柱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董事王兰柱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董事王兰柱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董事王兰柱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股东王兰柱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1、董事王兰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