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2-24 19:00:17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股票代码:60088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郭绪元 张雷 于海淼
李俊喜 张粒子 余应敏
许军利 詹平原 张仔建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曲立新 韩秀丽 赵利君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蔡继东 景振涛 曹建军
高 海 周长信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二、本次发行概要...... 12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询地点...... 31
三、查询时间...... 32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电力、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国投集团 指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
社保基金会、认购对象、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发行对象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
行情况报告书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A 股 指 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募集资金 指 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联合保荐人、联合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 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9 月 21 日,国投集团出具《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投资本运营[2024]342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发行不超过 55,031.446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 亿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额认购。
2024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
2025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与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发出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国
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2 号),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16 时止,中信证券指定
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 元。
3、2025 年 2 月 17 日,中信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国
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 号),截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4.8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34,258.9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8,065,735.8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50,314,46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6,447,751,270.8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550,314,465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
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该等指标时将扣除上市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