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4 19:08:38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 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 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 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 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98名,预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82万股,授予价格为3.16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预计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因此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及授予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