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2-25 15:46:5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00007134134380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24,839,012.00 元,股份总数 524,839,012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587,840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23,251,172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养殖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饲料加工和销售、生猪养殖和销售、生猪屠宰、生鲜猪肉制品销售。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有:饲料、生猪(商品猪、仔猪等)、生鲜猪肉(主要为白条猪肉)、食品深加工产品(小酥肉、午餐肉、醇肉肠等)及猪副产品(猪头、内脏等)等,此外还对外提供生猪屠宰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2 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
3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2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3.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应
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应
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应
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
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预
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在
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应
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
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合
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
流量。
重要的承诺事项 公司将承诺事项超过资产总额 5%的承诺事项认定
为重要承诺事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公司将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的或有事项
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
3.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3.6.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6.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7.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3.7.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9 金融工具
3.9.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9.2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 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 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