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5 17:50:37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25 年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的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开展在手合约最高余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关于 2025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投资”)的资产结构,进一步推动其经营发展,会
议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向厦钨投资增资 18,000 万元。厦钨投资主要从事投资活动及资产管理服务。增资后,厦钨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 万元增加至 11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厦钨投资 100%股权。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金龙稀土投资建设年产 5000 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变更的议案》。为适应市场变化并结合政府招商建设机加工产业园的契机,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年产 5,000 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额由 63,850 万元(其中固定资
产投资 50,850 万元)调整为 48,0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8,694 万元),
调减 15,756 万元;项目产能保持不变。项目预计于 2026 年底建设完成(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详见公告:《关于对外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以上第三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