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5 19:01:39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5-1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
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253,3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90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相关股本变动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号),于 2023 年 8月共向包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粤科资本”)在内的 1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相关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粤科资本认购的股份限
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2024 年 2 月 28
日已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33,333,333 股,另因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实
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导致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
2025 年 1 月,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
关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 相 关 回 购 注 销
手 续 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减少 273,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有关减资程序。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64,649,23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41,705,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622,94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73%。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 2 月 2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253,333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为 6.301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905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名,涉及 1 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股份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粤科资本 39,253,333 39,253,333 5.9059%
注: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粤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4,955,18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320%;粤科资本直接持有公司 45,865,8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08%。
三、本次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41,705,373 6.2748% -39,253,333 2,452,040 0.3689%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5,000 0.0023% 0 15,000 0.0023%
首发后限售股 39,253,333 5.9059% -39,253,333 0 0.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37,040 0.3667% 0 2,437,040 0.36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2,943,866 93.7252% 39,253,333 662,197,199 99.6311%
三、总股本 664,649,239 100% 0 664,649,239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2 月 10 日作为股权
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粤科资本。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粤科资本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时间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自广东鸿图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至广东鸿图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
内,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广东鸿
图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广东鸿图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产
生的股票)的计划或情形,包括在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广东鸿图股份及通过本次发
关于不存在 行取得的股份。 2023 年 03
减持情况或 2、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023 年 03 月 20 日至 履行完毕
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月 20 日 2024 年 02
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月 27 日
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首次公开 3、本承诺出具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一
发行或再 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形式
融资时所 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广东鸿图股份。
作承诺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广东鸿图所
有。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广东鸿图发行股份的限
售期,即不得通过证券市场公开交易或协
议方式转让的期限,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即本公司认购的广东鸿图股份完成登记之 2023 年 03
关于股份锁 日起 18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广东鸿图 2023 年 03 月 20 日至 将于 2025
定 实行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 月 20 日 2025 年 2 年 2 月 27
则本公司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持 月 27 日 日履行完毕
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解锁事宜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时间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确认及保证不存在与广东鸿图直接或间
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况;二、本公司及一致
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会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广
东鸿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
目;三、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承诺不利用其从广东鸿图获取的信
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广东鸿图相竞争
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
关于避免同 害广东鸿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四、本 2023 年 0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业竞争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 月 20 日
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广东鸿图
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
性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广东鸿图,
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广东鸿图;五、如出
现因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反上述承
诺与保证而导致广东鸿图或其他股东权益
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本承诺事项自本公司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回。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以及广东鸿图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