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2-25 19:15:48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建环能
股票代码:300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正)(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结果。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报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中建环能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正)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修订)
公司/上市公司/中建环能 指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环能德
指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美投资
一致行动人 指 潘涛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有中建环能比例被动变化以及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13.64%下降为 10%。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倪明亮
注册资本 3374.3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562039919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期限 2010 年 10 月 15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8 号
邮政编码 610046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倪明亮持股比例为 87.24%,倪博攀持股比例为 12.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倪明亮 2943.6 87.24%
2 倪博攀 430.72 12.76%
环能德美投资股东倪明亮先生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与另一位股东倪博攀为父子关系,与一致行动人潘涛为夫妻关系。倪明亮先生除通过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外,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1 倪明亮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2 何洋 男 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权
潘涛 女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偿还债务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中建环能: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需求等因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环能德美投资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280.9171 万股,减持完成后,环能德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234.8832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64%。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受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影响,环能德美投资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13.67%。
2020 年至 2023 年期间,环能德美投资向一致行动人潘涛女士转让 868 万股;
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的形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50.1380 万股;减持完成后环能德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216.7452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20%,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建环能 7084.7452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48%。
2024 年,受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影响,环能德美投资所持
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9.11%,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10.38%。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环能德美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554.1863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 月 25 日,环能德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262.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截止披露日,环能德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954.25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3%,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建环能 6822.25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万 占当时总股 数量(万 占总股本比
股) 本比例 股) 例(%)
(%)
环能德美投 无限售条件流 9234.8832 13.64 5954.2552 8.73
资 通股
一致行动人 无限售条件流 - - 868 1.27
潘涛 通股
合计 无限售条件流 9234.8832 13.64 6822.2552 10.00
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相关审批。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中建环能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