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5 19:29:36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2 月25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
阳大道 1518 号 102 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7 人,代表股份242,32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7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 239,973,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2,348,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8%。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5 人,代表股份2,348,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2,348,1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8%。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241,691,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1%;反对 6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54%;弃权 1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241,271,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8%;反对 1,0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88%;弃权 1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241,27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3%;反对 1,0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8%;弃权 11,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41,630,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49%;反对 6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21%;弃权 7,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1,65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772%;反对 6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161%;弃权 7,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7%。
(五)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志奇先生、金焱先生、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蔡志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415,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42,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37%。
2、金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39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24,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11%。
3、郑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398,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24,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11%。
(六)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佘雨航先生、王立明先生、贺福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佘雨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40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3,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52%。
2、王立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39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24,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70%。
3、贺福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39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24,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70%。
本次董事会换届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立杰女士、胡枭凤女士为公司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尹立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40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0,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16%。
2、胡枭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0,398,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24,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潘志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