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2-27 18:01:33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阮永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向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米克”)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均按实际借款期限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鉴于上海斯米克是公司股东、也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阮永平: 洪亮: 王其鑫: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