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8 18:23:26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阳光”) 自身项目运营资金需求,易成阳光拟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煤神马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10,000 万元,年化综合利率不超 过 4.42%,期限五年,公司将为上述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与公司 业务 债权人 融 资 金 额 融资 其他说明
的关系 类型 (人民币) 期限
河南易成 河南易成 公司控 平煤神马融 被担保方资
阳光新能 新能源股 股子公 融资 资租赁有限 10,000 万 5 年 产负债率超
源有限公 份有限公 司 租赁 公司 元 过 70%
司 司
(二)关联关系介绍
平煤神马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 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母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平煤神马租赁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永红先生、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刘汝涛先生已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54770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1 幢 607 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平煤神马租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MA9FWN3P8B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浩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标南路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00
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3,000 30.00
新乡市智联电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900 9.00
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800 8.00
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0
合计 10,000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1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01,379,585.80 608,545,420.07
负债总额 656,920,448.84 563,553,965.32
净资产 -55,540,863.04 44,991,454.75
项目 2024年1-11月 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 173,102,142.14 202,459,368.99
营业利润 -100,083,091.04 -65,691,568.23
净利润 -100,532,317.79 -55,892,144.04
注:2023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1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易成阳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物:易成阳光的生产相关设备、固定资产(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类别:设备资产、固定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权属:该等资产属于易成阳光,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融资金额:10,000 万元
融资方式:融资租赁
租赁期限:5 年
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本次租赁年化综合利率 4.42%,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资金来源:平煤神马租赁公司自有资金。
租赁担保: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易成阳光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满足项目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上述关联交易是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
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行为,公司有能力对被担保人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易成阳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其正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易成阳光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易成阳光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易成阳光的融资渠道,保证下属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其长远发展,被担保方资产优良,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易成阳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54,437.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9.1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1%。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