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新国际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5 16:57:44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0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新国际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本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新国际 8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国际)
系由本公司与 PSA Northeast Asia Supply Chain Pte. Ltd.(以
下简称 PSANEASupply Chain)合资设立的企业,其中本公 司持股 80%,PSANEASupplyChain 持股 20%。海新国际为 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物流中心项目) 的投资运营平台。
鉴于物流中心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前期资金投入的时 效性和金额要求较高,经董事会审慎评估,为缓解上市公司 前期大额资金投入的压力,确保上市公司稳健经营,更好保
障各方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拟向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海新国际 8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该股权转让行为及相关安排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减少本公司建设资金筹措压力,保持较好的资产负债结构,避免物流中心项目前期投入影响本公司利润水平和资金流动性,确保本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待物流中心项目投入运营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收购码头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海新国际股权,海新国际将成为码头集团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持有海新国际 80%股权,海新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 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持有码头集团 100%股权,为码头集团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码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拟向码头集团转让所持海新国际 8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新国际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转让标的股权事项及资产评估结 果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通过,无需经其他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079378208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岩松
注册资本 243660.422847 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 国际港务持股比例 100%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63 年 12 月 12 日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
经营范围 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
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二)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码头集团是厦门港规模最大的集装箱码头运营商,业务范围包括集装箱装卸、堆存与中转等服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码头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85,972.14 万元,净资产为 882,231.22 万元,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为 250,134.68 万元,净利润为 54,682.67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码头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79,098.75 万元,净资产为 882,498.39 万元,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202,000.71 万元,净利润为 47,082.17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码头集团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 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持有码头集团 100%股权,为码头集团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码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码头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所持有的海新国际 80%股权
2.类别:股权投资
3.权属:标的股权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交易标的账面值和评估价值:海新国际成立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2 月 15 日,海新国际股
东尚未实缴出资,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0.00 万元;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5)第 AFE12008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通过,海新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0.00 万元。
(二)海新国际概况
1.基本情况
海新国际成立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注册资本 60,000 万
元,实缴资本 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 80%股权,PSANEASupply Chain 持有 20%股权。海新国际是物流中心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业务范围包括仓储、堆场、海铁联运等业务。
海新国际为新设公司,截至目前双方股东尚未缴付出资,海
新国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企业名称 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9Q5KN1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 98 号 203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煜斌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持有 80%股权,
公司股东
PSANEASupply Chain 持有 20%股权
成立日期 2025 年 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75 年 2 月 10 日
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
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经营范围
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低温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
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海新国际财务状况
海新国际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3.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海新国际 80%股权,PSA NEA Supply Chain
持有 20%股权。
4.资产评估机构情况
评估机构名称: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2 月 15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对象:海新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2 月 15 日,海新国际
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海新国际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
为人民币 0.00 万元,在满足报告中所述的全部假设和限制条
件下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0.00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5.海新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
东权利的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审亚太闽字(2025)第 000009 号审计报告、闽中兴评字(2025)第 AFE12008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2 月 15 日,海新国际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海新国际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0.00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0.00 万元,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 0.00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对价为 0.0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以上述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安排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同意转让不附带任何未经受让方事先同意的担保权益和其他权利负担的标的股权及标的股权所附带的各项权利,而受让方也同意购买不附带任何未经受让方事先同意的担保权益和其他权利负担的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80%股权,
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根据中审亚太闽字(2025)第 000009 号审计报告、闽中兴评字(2025)第 AFE12008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0.00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