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5 17:17:4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及丁欣欣先生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部分购回,丁欣欣先生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办理
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张杏娟女士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部分购回
2023 年 12 月 7 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250,000 股以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
补充质押、延期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 17,263,999 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
质押数量合计为 880,100 股,质押购回日为 2025 年 3 月 6 日。
张杏娟女士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部分购回。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购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东及其一 回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17,263,999 10.21% 1.29% 2023-12-7 海通证券
张杏娟 是 2025-3-3 股份有限
880,100 0.52% 0.07% 2024-12-6 公司
合 计 18,144,099 10.74% 1.35%
2、丁欣欣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
办理了股份质押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丁欣欣先生
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股 是否为 是否
东 第一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 股东及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丁 上海海通证券 自身
欣 是 19,440,000 21.54% 1.45% 否 否 2025-3-4 2026-3-3 资产管理有限 资金
欣 公司 需求
合 19,440,000 21.54% 1.45%
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亚厦 439,090,032 32.77% 313,350,000 313,350,000 71.36% 23.38% 0.00 0.00% 0.00 0.00%
控股
张杏 169,016,596 12.61% 105,744,099 87,600,000 51.83% 6.54% 0.00 0.00% 0.00 0.00%
娟
丁欣 90,250,107 6.74% 24,999,900 44,439,900 49.24% 3.32% 0.00 0.00% 0.00 0.00%
欣
丁泽 12,000,050 0.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00,037 75.00%
成
合计 710,356,785 53.02% 444,093,999 445,389,900 62.70% 33.24% 0.00 0.00% 9,000,037 3.40%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80,599,9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1.35%、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对应融资余额
11,45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00,039,9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4.08%、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对应融资余额 14,45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交易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