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6 16:48:59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2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2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开始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结束,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36%,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83.7500%,最高成交价为 17.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20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5,852,178.08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005,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8436%,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54424。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005,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436%,认购价格为 10.70 元/股,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10,753,500 元。实际认购数量为 1,005,000 股,认购总金额为 10,753,50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规模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0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重庆康普化
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2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张冬梅女士、监事潘玮先生、监事周放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徐志刚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前述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任何职务,并自愿放弃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前述董事、监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