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6 20:05:32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18,628,4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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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1,870,4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5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6,757,943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287,68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29,74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6,757,9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34,608,952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682,6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952%;反对 7,506,60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1996%;弃权 1,419,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555,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1932%;反对 7,506,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3.2014%;弃权 1,419,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5%。
2、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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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73,414,921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70,3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1.3521%;反对 22,263,67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1428%;弃权 1,380,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43,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3481%;反对 22,263,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1466%;弃权 1,380,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53%。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73,414,921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72,63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1.3530%;反对 22,251,77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1385%;弃权 1,390,5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45,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3489%;反对 22,25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1423%;弃权 1,390,5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88%。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选举于长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15
同意 4,108,479,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536%;反对 8,553,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77%;弃权 1,59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3,13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863%;反对 8,553,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1298%;弃权 1,59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839%。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曹雪峰律师、邵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