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07 16:08:36
关于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 长江 Y1 债券代码:148221.SZ
债券简称:24 长江 Y1 债券代码:148659.SZ
债券简称:25 长江 Y1 债券代码:524103.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5年3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金才玖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金才玖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因金才玖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金才玖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推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刘正斌同志代为履行职务。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刘正斌同志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选举董事长。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董事长辞职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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