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润邦股份:关于公司原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7 17:13:46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春山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王春山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王春山:
经查,2020 年 3 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发
行股份购买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73.36%的股权,你作为交易对方之一,对中油环保业绩作出承诺。2021 年 4 月,经你与润邦股份协商一致,将业绩承诺最终变更为中油环保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 1.3 亿元、0.5亿元、1.6 亿元、1.9 亿元、2.18 亿元。
经审计,中油环保 2019 年至 2023 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16,185.07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目前,约定的业绩补偿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你未按照约定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4 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你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尽快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并在业绩补偿完成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案件所涉及的主体系公司原股东王春山,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8 日

润邦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