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0 17:36:05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中止审理阶段,被告方进入重整计划执
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99,871,2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系破产重
整程序的法定要求,不影响汇鸿中锦后续依据关于债权确认的生效法律
文书主张清偿的权利。公司对全部应收债权剔除已预收款项后的余额已
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就其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之间的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秦淮区法院立
案受理,汇鸿中锦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22 年 5 月 31 日,秦淮区法院
裁定驳回汇鸿中锦起诉,汇鸿中锦在法定期限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经审查认为,所涉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依照相关规定,裁定中止诉讼。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2 年 6 月 6 日、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3 年 2 月,中利集团进入预重整。汇鸿中锦于 2023 年 4 月向中利集团预
重整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2024 年 11 月,中利集团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7 日,汇鸿中锦收到秦淮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
苏 0104 民初 11421 号之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秦淮区法院裁定准许解除保全申请人中利集团请求终结执行程序申请,并解封执行中涉中利集团公司的银行账户。执行解除保全申请人中利集团名下价值 99,871,200 元的财产。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汇鸿中锦已在规定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已依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预留相应偿债资源,若后续债权可以依法确认,汇鸿中锦可按同类型债权清偿方案获得清偿。本次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系破产重整程序的法定要求,不影响汇鸿中锦后续依据关于债权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清偿的权利。
(二)公司对全部应收债权剔除已预收款项后的余额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开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电子
通信设备业务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若债权申报后期得到确认并收到分配款将影响当期损益,最终实际影响需以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挽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