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时间:2025-03-10 18:00:02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 年 3 月
山东·邹平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一)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由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
2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3 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的公告》、2025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情况
四、现场会议表决
1、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2、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五、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六、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对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八、宣读会议整体表决结果
九、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决议
目录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4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22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5/3/6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7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7,513,135 股~35,026,269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43%~0.85%
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的比例 额(万元)
减少公司注册资 17,513,135 股-35,026,269 股 0.43%-0.85% 10,000-20,000
本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4,107,435,885 股进行
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71 元/股测算,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71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5.71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 2,440,429,090 59.41 2,440,429,090 59.67 2,440,429,090 59.93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67,006,795 40.59 1,649,493,660 40.33 1,631,980,526 40.07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107,435,885 100.00 4,089,922,750 100.00 4,072,409,616 100.00
注:1、本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
2、华联集团和华联商厦承诺在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97,744,951 股,自重组完成后至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让;
3、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
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44.46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76 亿元,流动资产为 155.79 亿元。假设本次回购
资金上限 2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82%、1.89%、1.28%。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