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0 20:25:42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号
楼 806 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扬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 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 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其中《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 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
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
四、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 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关联监事赵超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其中《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赵超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