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关于原参股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及确认投资收益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1 18:35:37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参股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
及确认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2023 年 12 月 14 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 “龙游法院”)裁定受理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024 年 11 月 27 日,龙游法院裁定批准中浙高铁重整计
划,并终止中浙高铁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近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获悉,中浙高铁于 2025 年 3 月完成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公司不再是中浙高铁的股东,公司和中浙高铁已无股权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和中浙高铁已无股权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需终止对中浙高铁股权的会计核算。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中浙高铁投资的股权账面
价值已调整为 0,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因丧失重大影响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需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即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 4000 万元转入投资收益,该事项预计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4000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占 2023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1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 0825
破 22 号之二;
2.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