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2 19:03:4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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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
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2025年度预算基础,依据公司出口产品原材料需求和客户要求,202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拟对不超过22,000吨铜期货与21,500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预计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和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以上套期保值将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2027年度业务时间从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根据现货采购原材料需求量进行等值期货套保。
依据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202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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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6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止为一个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交易余额不超过39.8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根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外汇远期交易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公司日常运作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1亿元;
(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亿元;
(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六)向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400万元。
综上,公司拟利用信用担保向上述银行申请三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合计不超过98.3亿元、美元合计不超过2,4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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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以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若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授权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代表公司与上述授信贷款银行签署授信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庞曼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庞曼”)、中山宜必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必思科技”)目前正处于技术研发攻坚期和市场拓展关键阶段。公司本次向湖北庞曼、宜必思科技核心管理人员杨秀军、杨昕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展期三年,有利于支持其核心管理团队专注业务发展、持续提升经营效益,保障其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及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符合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战略支持导向,强化核心管理人员与子公司之间的利益绑定关系。杨秀军、杨昕已将其持有的湖北庞曼、宜必思科技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财务资助的重要保障措施。公司认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广阔,经营业绩向好,资助对象将从相应的子公司良好经营业绩中受益并保持偿债能力。
在保障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将向杨秀军、杨昕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展期三年,借款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年执行,其余条款维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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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协同需求,风险可控,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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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