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12 19:07:3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执行和长期发展、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俊、和国忠、朱锦余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