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12 21:44:0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纯氢和合成氨的生产、销售,综合能源站运营以及绿氢制备、液氢储运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分类代码 C2619)。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氢能业务属于鼓励类“五、新能源”之“4、氢能技术与应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7 节能环保产业”之“7.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属于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和支
持的产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因此,标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4 月修订)第五条中的“(五)节能环保领域”,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要求。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氢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标的公司可提供具有成本优势的大规模氢气供应,协同效应体现如下:一方面有望通过降低氢气价格、扩大用氢规模而从氢能产业上游降低氢燃料电池车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标的公司的液氢储运技术即将落地,可有效扩大氢燃料电池车的运输半径,叠加现有的综合能源站布局和管道输运的建设规划,将促进亿华通产品的终端市场开拓,提升亿华通产品市场份额。
此外,在技术积累方面,标的公司已经设立专业的氢能研究所,并配备了专家团队,专注于氢能行业的宏观环境、产业政策与市场分析,以及绿氢制储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致力于推动氢能“制-储-运-加-研-用”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为在氢能领域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储备。本次合作将提升双方在氢气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能力,打造核心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并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的产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协同效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中“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的政策导向”的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