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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嘉岩

公告时间:2025-03-13 22:07:5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嘉岩:汉族,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发
展经济学博士后。现任中国投资协会新兴产业中心副主任,兼职北京大学中国产权与 PE 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独立发表论文 10 多篇。2022 年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聘请为协会首席战略投资专家;2023 年被中国社会科学教育培训中心专家组聘请为专家;2024 年 10 月被华创智库聘请为智库专家;2024 年被第四届中国信息协会投融资信息分会授予先进工作者。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李嘉岩 10 0 0 否 5
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 1/2。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各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李嘉岩 4 0 0 0 2 0 2 0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等,使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更加全面。在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前,要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针对具体议案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法规、政策依据等材料。时刻关注公司动态,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经过认真积极工作,本人对公司的了解更加深入,与管理层的沟通更加顺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和交流,使本人能够实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大
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并且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三家,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5、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积极交流互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投资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
全产业链项目十分关注,另外还特别关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宜。
(一)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为充分发挥攀枝花钒钛资源优势,实现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规
划。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拟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柯片区建设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该项目包含海绵钛及配套生产线、钛(合金)材料铸锭、轧制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总投资 720,000.00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
据现场调研来看,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进展比较顺利,项目现场多家施工队伍平行进行施工,项目安装已经按进度进行。建议各项工作要超前谋划、超前进行,为建设四川省钒钛发展以及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试验区打牢基础。在调研过程中,本人提出了以下建议:
1、公司一定要树立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园区厂房屋顶面积可观和攀枝花日照时间长的优势,建设水风光电储一体化绿色电网项目。
2、抓住建设机遇,围绕公司产业链延伸战略,成为四川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试验区的龙头企业,为下一步资源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3、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在项目的建设工程中积极争取国家中长期国债资金,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压力。
4、强化施工安全意识。因现场施工队伍多,人员复杂,特别是项目越到完工,越要特别强调安全意识。强化施工安全,强调生产安全,必须落实到人,形成安全第一,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意识。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安宁股份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 年 5 月 12 日,安宁股份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2024 年 5 月 8 日,安宁股份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375 号,批复落款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对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人有以下建议: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发行一定注意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防范金融风险。
2、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保证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既有战略规划,最终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建议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一年内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 15 天,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形成合力,在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同时,本人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完善,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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